什麼是【Google Ads 廣告體驗提升標準】 – 到達網頁規定政策 又更新了什麼? 廣告體驗報告看不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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驚!!2022/9/5 突然收到Google Ads 政策通知的信件,告知到達網頁規定將於10月更新?
Google 到底更新了什麼「到達網頁規定」? 什麼是「廣告體驗提升標準」? 「廣告體驗報告」根本打不開啊!?
想必各位操作Google Ads 廣告的投手,跟我依樣滿頭問號,Google Ads 這次又更新了什麼廣告政策,搞得大家雞飛狗跳,而且只有不到一個月的時間,政策就會於2022年10月馬上更新,要怎麼檢查廣告投遞的網頁有沒有符合「廣告體驗提升標準」呢?
廣告體驗提升標準是什麼?
根據Better Ads 規範,以下有多達8種手機版到達網頁的廣告不佳體驗範例,這編列出常見的
- 彈跳廣告(看網頁看到一半突然彈出來那種),要關掉還會不小心點到廣告
- 前置廣告(在你載入網頁之前,會提前出現的廣告,網站的內容都看不到)就是擋路啦
- 全螢幕捲動式廣告(你滑到哪廣告出現到哪,還擋住全部的畫面)
- 廣告密度超過30% (佔據你螢幕畫面超過30% 就算唷)
- 大型置底廣告(同上,佔據螢幕畫面超過30%)
- 倒數計時型廣告 (廣告要強迫看完幾秒才能按XX的),要離開也不行,除非整個網頁關掉
- 閃耀式廣告(就是各種顏色一直閃爍,還以為在夜店勒)
- 自動播放聲音的影片廣告(都已經在聽Spotify音樂了,還要被廣告給強迫放音樂)
哪些廣告不符合廣告體驗提升標準範例
不難發現從Google 新聞來源的眾多網站中,包含新聞媒體、彩妝媒體、數位時代等,皆可以遇到許多破壞用戶體驗的彈跳式、密度超過30%、大型置底、全螢幕捲動等廣告,這些都屬於不符合「廣告體驗提升標準」
如何檢查網站的廣告體驗報告呢?
需要透過網站管理員工具「廣告體驗報告:行動裝置」,但大多是的廣告主都不會有這個權限,需要由網站管理員驗證網站,再將使用人員權限加入進去,才能使用該工具,這邊提供一些驗證的連結給大家參考
- 要先驗證網站擁有權
- 新增網站使用者,才可以有權限使用
- 最後再回到:廣告體驗報告:行動裝置
最後祝大家都能打造良好的「廣告體驗」
不過想必大多是自家的網站都不會去埋設這些彈跳式、全幅式等廣告或是Banner,比如1111購物節需要在首頁彈跳出活動主頁的資訊,那就極有可能會被列為「不佳的廣告體驗」,屆時如果首頁不能設定為到達網頁的話,那就為時已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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